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广州易法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1404房
法定代表人:高总
联系电话:400-010-9797
乙方(员工)
姓名:梁杰
现居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路888号
户籍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好旺路888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关于期限、岗位、工作内容、地点等约定
第1.1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即从20_年09月17日生效,于20_年09月17日终止。
第1.2条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即从20_年09月17日开始,至20_年12月17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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