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下称发包方
乙方:下称承包方
上海环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友好协商通过,且经上海环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上海环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所经营的"优管家"快洁店连锁店,之服务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整体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即自年日起至年.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优管家"快洁店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每月人民币_元(年付)作为承包费用。该笔款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后一次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力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优管家"汽车快洁店连锁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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