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2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3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4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5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6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甲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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