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市路号召开董事会 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为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人,符合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与会董事就本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采取社会募 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事宜,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以票赞成,票 反对,通过了以下决议:
1. 本企业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 股份公司。
2.本次设立股份公司将本企业的部分经营性资产、 业务及相干负债重组,以经有关中介机构评估后 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股份公司,该净资产值以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确实认数为准。
3.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则有:
①剥离非经营性资产,提高股份公司的赢利能力;
②剥离不良资产,优化股 份公司的资本结构;
③杜绝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应完 全按市场原则来进行。
4.本公司将上述净资值按65%的比例折股投入股 份公司,作为发起人认购股。 上海注册公司 股份公司在资产重组完成后,应及时完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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