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 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土地 :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
总面积为 亩,其中:稻麦两熟田 亩,复垦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元/亩),前三年按800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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