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浙江工业大学
乙方:上海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__)105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工大(20__)3号]、《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20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 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杭评一字(20__)第39号],截止20__年7月31日,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 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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