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有偿将其所有的宅基地一套转让给乙方。为详尽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协议所涉宅基地位于罗平县龙门街延长线(红场院)县城往324国道方向左手边第三排(卢红伟家对面),面积160平方米(宽10米,长16米)。
二、甲方对该宅基地的承诺:
对该宅基地享有绝对的处分权;该宅基地无抵押和担保情形;该宅基地四至界限清楚,没有权属纠纷。
三、转让价格:
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2800.00元/平方米,总计人民币448000.00元(大写肆拾肆万捌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协议书签订生效当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2025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于2025年01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248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五、宅基地交付时间:
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对该宅基地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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