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玉苏甫·托合提
甲方身份证号码:6528010 乙方:李 影
乙方身份证号码:3412256
经上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自愿承租属于甲方名下位于铁克其乡上恰村二组梨香大道路边处两层房屋的第一层一间45平方米门面房,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水、电、门、窗等设施齐全,经过一般性装修,经双方协商一致,租赁期定为两年整,从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2日,合同期满三个月以前,乙方就是否继续承租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将房屋另行出租给第三者,但双方就房租费标准等问题另行签订《合同书》,如果双方之间在合同期满三个月以前就具体细节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所承租的门面房,包括各类设施完好无损的、无条件、无偿移交给甲方。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每一年的房租费定为人民币20250元整(大 写:贰万元整),两年共计40000元整(大 写:肆万元整),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画押之日,乙方针对第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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