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媒体报道,溆浦县温水乡党委对“不孝无德”的党员韩某作出党内除名的决定。报道称,今年45岁的韩某常年在外游手好闲。2025年以来,其父亲病故,他未回家送葬,妻子患重病他也未予照料,在当地影响很坏。
据报道,今年,溆浦县被省里设为不合格党员处置试点县,县委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三提议一评议”处置办法。对有“不养老抚幼或虐待家庭成员”、“欺行霸市或侵占群众利益”、“不守诚信或拒不偿还借贷资金”等10种情形之一的党员,采取由10名以上党员、群众联名提议,支部集体研究提议,上级党委交办提议3种方式,启动支部党员大会,对其实施不合格党员评议。凡党员大会不合格票数过半,即可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整改、劝退和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理,报上级党委审定、县委组织部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处置。
7月16日,致电温水乡政府,一位副乡长介绍了相关情况。他说,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办法是湖南省委组织部在溆浦搞的一个试点,而温水乡又是溆浦县里的一个试点,5月乡里收到溆浦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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