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租赁场地给乙方用于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场地位于 ,具体尺寸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费用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视为该租赁场地已交付。
第五条 乙方应按《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如乙方将内容不合法的广告予以发布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涉及政府审批事宜的,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六条 乙方自行负责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和日常维护,广告牌安装使用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发布广告的真实内容和图片,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费。
第八条 合同生效后,乙方需要更换或停止发布....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