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列工艺品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规格形状等见附表、附图。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元整(¥元),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与附图上所示难免有差异存在,因此验收时按实际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元)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天内支付余款,即合同价的50%元整(¥元)。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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