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xx大桥桩基质量问题的核查意见》(赣交质督字【2025】74号)和我站对xx大桥的检查情况,针对该项目桩基和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现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交通部或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检测资质的单位,对0-1#、1#、2#、4#、5-2#、9#、10-1#、12#桩基进行钻孔取芯,取芯直至岩层,同时对桩基部分选两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如上述桩基上部已完成墩柱、盖梁,则对墩柱、盖梁部分也应选一组芯样做抗压强度试验,以进一步确定此桥下部结构的质量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其他桩基视情况随机抽检。
二、施工单位江西省公路桥梁工程局应加强现场管理与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增派两名本单位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管理。
三、监理单位江西科力咨询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应加强质量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对该项目现场监理熊昌光 ,因其业务水平不高,质量服务意识低,致使现场质量管理失控,我站要求将其辞退,更换合格、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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