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青龙场火车站至胡集火车站砱矿石运输的发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运输要求和相关资料以及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等。
二、将需要运输的砱矿石(散)及时地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给乙方。
三、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员通知乙方。
四、在装车过程中,甲方住站人员应协助乙方做好装车工作。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按甲方的运输要求,提前报请运输计划和请求车,并及时将货物迅速地发出。
二、及时向甲方住站人员通报货物发出的情况,并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三、在装车过程中,货场散落的砱矿石由乙方派人清扫干净并收集堆放好。
四、由于运输中货物发生损失,由乙方和铁路部门协商解决。费用及支付:
一、甲乙双方协商,每吨砱矿石的运输代理费用为人民币9元整(除铁路货运大票费用外,包含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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