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的有关自律规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申明
第一条、甲方系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具备提供会员制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二条、乙方系证券市场合法投资者;知晓证券市场有风险,对甲方告知的“风险提示”业已清楚;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准确理解其含义。
第三条、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利用本合同的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证券投资信息、分析、预测或咨询意见,个股研究成....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