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主(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
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订立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户外广告媒体位置
上海市浦东新区造船厂南墙外。
第二条、户外广告具体形式
双方协商,乙方将在造船厂南墙外为甲方发布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形式为户外广告牌(钢架结构、保丽布喷绘、外打射灯),规格为W28mH6.5m,广告面积为182平方米。
第三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为 12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户外广告媒体发布费用
媒体发布总费用:大写金额万元整人民币,小写金额万元人民币。
以上费用包括:户外广告租赁费、户外广告建设费、城市建设广告报批发布费、一次广告画面喷绘制作费和户外广告画面安装费、广告照明电费和户外广告维修费。
第五条、付款方式
分三期付款,详情如下:
第一期:合同签署七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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