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应提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出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和数量;产品名称、品牌和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和数量等。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根据国家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又有部颁标准的,按照部颁标准执行。
3.没有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如果没有此类标准,或尽管有上述标准,甲方仍有特殊要求,则按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要求执行。
5.乙方应在其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以方便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和产品编号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6.乙方对原产品、完好产品和原标记产品的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期以甲方每月的订货传真或文件要求为准。本协议所指的交货期限是指乙方在....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