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和乙方 就 产品渠道销售合作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1、 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之市场推广资料,培训乙方了解和使用甲方产品,协助乙方获取最终客户市场项目。乙方负责充分利用自有销售渠道,做好客户关系,落实市场项目之售前获单和售后开通工作,并以合同主体和最终客户签署商业合同。甲方不介入最终客户的销售过程,只和乙方签署销售合同。
2、 甲方和乙方之间,以承诺12个月内的销售额为基础享受对应折扣(合同额=目录配置价——(1-折扣率)),同时在完成承诺销售额的基础上,享受甲方给乙方的返点收益(返点=总销售合同额——返点比例)。甲方承诺12个月内销售额和对应享受的折扣率具体如下:
承诺销售额(万元)享受出后折扣——返点比例:
3、 自甲乙双方签署正式订货合同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划账30%合同款项给甲方,甲方在款项到帐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齐套发货。货发乙方指定地点,并通过乙方现场验货无误即开具合同货物接收单,乙方在合同货物接收单开具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