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扬州安达信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第三只眼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的开发者和权所有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OEM方式成为甲方的销售代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OEM产品为甲方开发的:第三只眼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系列产品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按照甲方市场报价的2.5折(不含税价)。
乙方作为甲方OEM代理商,需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人民币_________0.00元,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软件款项后三天内提供含乙方标志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OEM产品)给乙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2.甲方对软件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软件的先进适用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3.对于乙方提供的软件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对软件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软件给乙方及其客户
4.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软件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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