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