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个人):
鉴于:
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于xx年x月x日在省市区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和经营收入
1.1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第二条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合同期限届满之前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合同,继续合作。
第三条培训
3.1甲方在与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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