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约定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菊花村原有的两栋房屋改造后有偿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菊花村处原有的两栋房屋进行改造后(原有面积: 平方米,计划改造后每栋分三层,面积共1000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 租赁单价及租赁期限:
1、租赁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租金28.00元整,每年租金合计:叁佰叁拾陆万元整,小写:3360000.00元整。
2、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预付第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十,即1008000.00元(大写:壹佰万零捌仟元整),该项预付款将在房屋改造完成后用作乙方应付的部分房屋租金。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的五个月内将房屋改造完成,五个月后的第一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3、甲方免收一年租金。
三、 租金支付方式及房屋的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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