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电话:有效通讯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
电话:有效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
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第二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第三条:租赁标的商位的期限为三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标准租金按年递增方法。
A.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元B.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元C.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月租金为¥
元乙方租用该商位经营范围为:文体用品,玩具。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费等应交缴的一功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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