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ALIEN和FTD产品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代理权限
1、代理地区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 区甲方产品代理商与技术合作商,代理产品为:
(1)ALIEN系列产品;
(2)FTD系列产品;
(3)方案集成产品。
2、代理期限
代理授权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授权期限截止时,若乙方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写出书面申请,双方可重新签定《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若乙方不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的,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终止产品代理合作的告知,甲乙双方进行财务清算,《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3、使用甲方名称的授权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区域代理商,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和约定的代理产品销售事宜中,以“北京__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的名义从事合法商业活动,有权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从事各种形式的广告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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