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
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2、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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