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保管方) 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 ,型号为 ,车辆号
为 ,汽车购买时间为 年 月 日,汽车行走里程(订
合同日)为 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
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
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
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
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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