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处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合同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处有限公司 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536000
租房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国家、省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结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乙方租用了上述房屋居住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详见“附件一” 2、附件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3、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该房屋租赁期自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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