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湖北古荆州酒业有限公司
卖方:四川彭山巴蜀原酒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 浓度为%vol。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成交的原酒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成交的原酒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为/吨。
3.2 货款总金额:
四、交收地点
4.1 到交货地点的运费由 方承担。
五、供货时间
5.1卖方从 月吨, 至 2025 年 8 月 11 日止发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原酒,每批次发货数量及时间等相关事宜以买方定货单通知为准。卖方同意买方通过如下方式将定货单发给卖方后生效: 。
六、质量规定
6.1产品质量以卖方提供的1号标样为准。
6.2本合同对应的原酒,应当是同一工厂、同一年份、同一质量标准的原酒。
七、验收
7.1鉴于原酒是特殊商品,因此买方在收货时应当场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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