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纪要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党和国家行政机关两大公文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18个主要文种之一,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也就是说,“会议纪要”就是对会议的目的、要求、主要精神及决定事项加以文字归纳整理,用以上传下达,统一认识,推动工作。在行文关系上,“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机关审定制发,既可以报给上级反映情况,也可以发给下级贯彻执行,具有指挥的权威性。
二、会议纪要的特点
(一)内容的纪实性。“会议纪要”如实地反映会议内容,它不能离开会议实际搞再创作,不能搞人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补齐。否则,就会失去其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违反纪实的要求。
(二)表达的要点性。“会议纪要”是依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撰写会议纪要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切忌记流水帐。
(三)称谓的特殊性。由于会议纪要反映的是与会人员的集体意志和意向,因此,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常以“会议”作为表述主体,如:“会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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