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有关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管理区域内(厂区)设置垃圾箱六个。
由乙方负责年上半年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和工业垃圾)。
二、本合同履行期限为6个月,即自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管理、检查乙方在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工作。
2、乙?讲话匆求进行垃圾清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经济处#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垃圾清运费。
4、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垃圾装入垃圾箱内,并及时清理站点。
5、在垃圾清运工程中,甲方保证辖区内的道路畅通、方便清运。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按时支付清运费用,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故拖欠垃圾清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
🔗更多内容请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