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人民医院
地址:市
法定代表人:
乙方:,男,年月日生,
现住:
身份证号:
法定代理人:,女,年月日生,
住址同上,系之生母。身份证号:
患者,X性,XX岁,于X年X月X日因来甲方处XX科就诊。
乙方来甲方处提出对患者家属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但拒绝病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认同甲方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观点,为不影响甲方正常医疗秩序,甲方考虑到乙方经济困难,同意给予一定补助,乙方认同此纠纷不属于医疗差错事故,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助人民币XX元(¥00元),该补助费包含乙方的医疗费、误工及生活补助等一切费用。在本协议依法签订生效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就本案医疗争议达成的最终处理协
议,取代以前双方所有的往来信函(包括电子邮件、传真)、谈判、会谈、电话交谈、备忘录等。达成本协议书后,乙方不得再纠缠、扰乱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不得再提出任何经济补助要求,双方之间纠纷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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