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使用甲方坐落于 墙面制作广告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租赁名称:
2、租赁位置:
3、广告规格: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 场地租赁给乙方做广告牌。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的使用权及广告位的正常制作、安装。租赁期间,如楼体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做好过渡手续。
2、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时必须确保安全,并且作经常性的维护。合同期内因广告牌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提供乙方安装和发布广告期间的所需电源。其电费、电表、电线杆等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电费按电力部门对甲方收费标准计价,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电费,不得拖欠。逾期不支付电费的,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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