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日,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
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
(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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