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项目部:
根据贵司的工程进度,项目工程正在紧张施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写出查验报告存档。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并通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除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外还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资料内容:
1. 规划、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二、物业共用部位,是指全体业主或者单幢物业的业主共同使用的:
1.公共门厅、楼道、楼梯间及其扶手、护栏等;
2.房屋承重结构、户外墙面、屋面;
3.公共停车位、道路场地、绿地;
4.走廊、过道、电梯间、管道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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